家庭信托30%最低税率:第一部分
拟对家庭信托征收的30%最低税率,可能会让将信托收入分配给“蓄水池公司”(bucket company)这一常见安排失去以往的税务优势。
澳大利亚政府拟从2028年7月1日起对家庭信托引入30%的最低税率。相关立法尚未公布,但按照目前的方案,使用“蓄水池公司”(bucket company)可能不再具有以往的税务优势。
目前蓄水池公司如何运作?
蓄水池公司是接受家庭信托收入分配的公司。
例如,某信托取得100,000澳元收入。受托人没有把收入分配给适用更高个人税率的个人,而是将其分配给一家蓄水池公司。
假设公司按30%的税率纳税:
- 分配给公司的信托收入:100,000澳元
- 公司税:30,000澳元
- 公司税后剩余金额:70,000澳元
公司可以保留这70,000澳元。公司缴纳的30,000澳元税款也会产生可在未来股息中使用的抵免税额(franking credits)。
拟议规则是什么?
按照目前的方案:
- 受托人将按信托应税收入的30%缴纳最低税
- 个人及其他非公司受益人可能获得不可退税的税收抵免
- 公司受益人将无法获得该项抵免
这可能导致同一笔收入被双重征税。
示例:向蓄水池公司分配100,000澳元
信托取得100,000澳元收入,并将该收入分配给蓄水池公司。
首先,受托人缴纳30,000澳元的最低税,因此只有70,000澳元现金可以支付给公司。
公司仍需按完整的100,000澳元权益计税。由于公司无法抵扣受托人已缴纳的30,000澳元,公司还需再缴纳30,000澳元税款。
- 信托应税收入:100,000澳元
- 受托人缴纳的最低税:30,000澳元
- 公司收到的现金:70,000澳元
- 公司缴纳的税款:30,000澳元
- 公司剩余现金:40,000澳元
- 缴纳税款总额:60,000澳元
在这个简化示例中,共缴纳60,000澳元税款,最终仅剩40,000澳元。
抵免税额问题
公司自行缴纳的30,000澳元税款会产生30,000澳元的抵免税额。受托人缴纳的税款不会为公司产生抵免税额。
然而,公司只剩40,000澳元可供分配。
按30%的抵免税率计算,40,000澳元现金股息最多只能附带约17,143澳元的抵免税额。
若要分配全部30,000澳元抵免税额,公司通常需要支付70,000澳元现金股息,但公司目前只有40,000澳元。
剩余抵免税额可能保留在公司的抵免账户中,用于未来股息。其具体处理方式将取决于最终立法及公司未来的实际情况。
Interise Legal 如何提供帮助
相关立法公布后,Interise Legal 可以与您的会计师或税务顾问合作:
- 审查您的信托及蓄水池公司结构
- 解释新规则如何适用于您的情况
- 审查未支付的现时权益及 Division 7A 安排
- 比较保留信托与重组为公司或固定信托的方案
- 考虑可用的展期减免及维多利亚州印花税后果
- 准备实施所选方案所需的法律文件
最终立法将决定现有结构应当保留、调整还是替换。Interise Legal 可以协助您在过渡期届满前作出并落实适合的决定。
本文依据截至2026年8月12日的政府公告及咨询材料编写。该方案尚未成为法律。文中示例经过简化,不构成法律、会计或税务意见。
如果您对这些变化有任何疑问,请随时联系我们。
联系我们